色彩风格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1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 

  市院有1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干部部和综合教育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支队、检察技术信息处、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屈家岭检察办事处。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主要包括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123.4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123.4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209.3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0.73%;项目支出914.12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9.2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97.8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02%。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3123.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76万元,下降8.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97.84元,同比减少205.78万元,下降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万元,同比减少70.22万元,下降35.86%。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荆门市检察机关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1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3.44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23.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9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123.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209.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839.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9.6万元;项目支出914.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9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7万元,下降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院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6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19.9万元,下降24.49%,下降的主要原因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二是按照规定纪检派驻人员4人全部转隶纪委监察委,相应经费减少。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355.92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49.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9.8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福利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1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13.68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3.68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0.44%,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93.77%,下降的主要原因:因压缩公用经费,减少了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开支。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荆门市人民检察共有车辆1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13.68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12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市院预算中融媒体建设项目”进行重点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100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流程优化、信息技术,实现各种媒介资源、信息内容、技术应用、管理手段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放大一体效能有效提升内容的服务性和针对性,深化党政文化传播能力,更好推动全院新闻媒体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纵深发展。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表、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荆门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