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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聚焦散装食品安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这场检察听证

【字号:    】        时间:2023-05-12      

(通讯员 程瑶瑶)“无标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明确,无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这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值得肯定。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人民监督员陈传哲说。

5月6日,沙洋县检察院就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部分超市在售的散装食品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公益受损系列案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

今年4月,沙洋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超市在售的干果、糕点、腌制品等多种散装食品存在未建立完善的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在其容器、外包装袋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等不规范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且容易产生维权纠纷,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并提出听证会需要听证的问题,与会各行政机关分别作了情况说明,陈述了相关意见。


“上述系列案件的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行政机关未完全履行监管职责,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条件。”听证员在听取各方发言后,经过集体评议,形成一致意见。

“建议对全县范围内散装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磋商意见。

经过磋商,会行政机关达成共识,表示将积极协作配合,依法监管,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下一步,沙洋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散装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我管”促“都管”,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