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检护民生】京山:支持起诉帮助“空巢”老人取得29万元赔偿

【字号:    】        时间:2024-09-27      

(通讯员 罗宇轩 董旭 摄影 敖凯2024年9月18日,由京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案件判决生效,截至9月26日,全部赔偿款已经打到法院指定账户,等待当事人魏婆婆及家人前去领取。据悉,魏婆婆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因维权困难,京山市检察院支持其起诉至京山市法院,后法院判决魏婆婆获得各类费用及赔偿共计29万余元。

魏婆婆今年66岁,游爷爷今年73岁,两人均中年丧偶后结伴生活,虽未办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近二十年,生活安详平和。2023年3月11日,游爷爷驾驶三轮车载着魏婆婆,被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谢某在超车时撞到。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游爷爷和魏婆婆两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二人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由于魏婆婆受伤较重,接受了开颅手术治疗,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了十余天,后又进行了颅骨修复手术和后续治疗,治疗费花费较高。同年5月6日,交警部门认定,谢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游爷爷承担次要责任;魏婆婆无责任。


魏婆婆受伤后精神状态较差,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游爷爷照顾其生活起居。魏婆婆一双儿女长年在外务工不能常伴左右,且因法律知识欠缺难以通过自身能力维权。魏婆婆所在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其情况向京山市妇联反映后,京山市妇联向京山市检察院移送了支持起诉线索。

2024年2月20日,魏婆婆的家人向京山市检察院申请了支持起诉。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受理后,协助魏婆婆的家人收集各类证据,引导其前往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帮助家属清理各项赔偿,计算相关数额,指导其撰写起诉书,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年3月31日,京山市检察院协助魏婆婆的家人向京山市法院提交起诉状并申请诉前伤残鉴定,同日向京山市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经过司法鉴定,确认魏婆婆愈后智商仅为61,精神损伤评为八级伤残,开颅术后评为十级伤残,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评为十级伤残。京山市检察院根据鉴定结果指导魏婆婆的家人进一步修改完善起诉状。9月3日,京山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承担各类费用及损失共计29万余元。

案件办结后,京山市检察院联合京山市妇联一同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实地了解魏婆婆的身体、生活状况,通过与其家人沟通,确保赔偿款领取后用于提升魏婆婆的生活质量,以巩固提升办案质效,传递检察人文关怀。

为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关注,京山市检察院将通过新媒体宣传、联合妇联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加强民事支持起诉等,以案释法,广泛凝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