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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村委会门口的听证会——东宝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4-04-23      

   

 

  (通讯员 张妍)“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法律认识还不够,今天检察机关上门听证、现场普法,让大家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吴涛说道。 

  近日,在荆门市东宝区马河镇院子河村,东宝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上门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侦查机关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 

  2023年11月,民警经走访,发现院子河村村民周某某家中有两组捕兽用的套索和一个狩猎夹,并在其冰柜里发现一只疑似野猪的前腿。经查,2022年5月周某某得知马河镇关庙岗村附近经常有野猪出没,其为捕猎野猪食用,便购买了三套捕兽工具放置于他人玉米地中,并捕获一头野猪。经认定,周某某用于捕捉野猪的套索和狩猎夹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因周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前,东宝区检察院联合有关单位,通过陈列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现场旁听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向大家介绍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关法律知识。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说明了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涉案证据等相关情况,并提出了需要听证的问题。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在场人员讲解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的相关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应当珍惜机会,今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主动向邻里乡亲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到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大代表严钢说道。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悔罪机会,今后我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保护野生动物,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现场进行了深刻反省。据悉,周某某还自愿参加了社会公益服务。 

  本次听证会,东宝区检察院采用“上门听证”的形式,将检察服务延伸至老百姓家门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办案工作质效。同时,该院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给人民群众讲授更加直观的法治课,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观念。 

  “家门口的听证会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给我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后能多举办这类听证会。”参与旁听的村民纷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