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于宏)12月12日,东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来到该市天鹅路,就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回头看”,实地查看“四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今年6月,东宝区检察院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时发现,东宝区天鹅路部分窨井盖存在破损,不仅影响了人行道的通行功能,同时存在较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而且,当时正值雨季,道路淹水情况时有发生,如有行人跌落涨水的井口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危险,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东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第四检察部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告知了天鹅路部分窨井盖存在破损的情况,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天鹅路人行道上破损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监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对天鹅路窨井盖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更换,并对该路段窨井盖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窨井盖虽小,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在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确保道路安全。”东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表示,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