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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航“春耕” 依法守护农资安全

【字号:    】        时间:2022-04-22      

  (通讯员:李洋 摄影:张梅林) 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民的生计在于粮。2022年3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实施。目前正处于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农资供应进入旺季,但农资市场良莠不齐,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更危害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为保障农资安全,引导农资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助力钟祥市春耕春播安全有序开展,近日,钟祥市检察院针对全市农药经营场所不规范经营行为问题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这次诉前磋商会议共召集市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和农场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郑发、市政协委员肖华和人民监督员付世鹏到场见证。
 
 
 
  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肖俊涛首先通报了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钟祥市辖区范围内部分农资经营场所无法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过期、无法提供近两年的农药采购和销售完整台账记录、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混放、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随后向各参会单位提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发表意见:
  上述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目前我们正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责令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工商部门在农药使用高峰期对全市农资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市场区域进行检查,把农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各参会单位代表积极发表意见,充分沟通,就如何规范农资经营达成共识:
  一是提高认识。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农资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
  二是加强宣传。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规范农资经营,各乡镇联合行动,向辖区范围内的农药经营者、农民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农资经营者开展检查,排查相关问题。
  四是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细化,逐个销号,确保农资安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此次磋商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均认为此次磋商会的形式新颖,给各行政机关提供了畅所欲言、建言献策的交流平台。同时,为如何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兴旺、农村稳定、农民安心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规范经营方式。全市农资经营者都必须持证依法依规经营,规范建立台账,保证药源和种源都有据可查。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查处一批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加强曝光力度。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向农资经营者宣传规范经营的法律法规,向农民宣传购买农资产品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