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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钟祥:既要授人以鱼,也要授人以渔

【字号:    】        时间:2022-04-20      

   (通讯员:朱婧)“检察官,感谢你们的帮助,不仅救助了我女儿,还帮助她学会了生存技能,我也可以放心了!”近日,钟祥市检察院检察官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害人郑某某父亲的手上,郑某某父亲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郑某某被同村王某侵害,案发后,侦查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因证据薄弱,检察官针对案发当时的客观环境分析,结合郑某某的陈述,引导公安机关对现场物证及时扣押并进行DNA鉴定,完善证据锁链,有力指控了犯罪。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郑某某一家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给该院控申部门。收到线索后,控申部门立刻展开核实,通过村委会了解到,郑某某一家系村里的低保户,郑某某与母亲均系精神发育迟滞人员,靠父亲收废品维持生计,同时,村干部还表示,郑某某大脑虽然有异于正常人,但其动手能力尚可,请求检察机关协调帮助郑某某学习一门手工技能。
  综合掌握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郑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所需资料明细整理后交给郑某某的父亲,由其父亲准备相关资料。同时本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精神,检察官联系了工艺品编制厂,该厂管理人员表示可接纳郑某某作为学徒先行学习,待掌握编织技能后,再招录郑某某为工厂员工,计件发放工资。目前,郑某某已经学会了基础工艺品编制,每月可获得千余元工资。
 
    
 
  近年来,该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模式,通过“司法救助金+就业帮扶”模式,对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彰显检察担当。近三年,该院累计向11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