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立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句话无疑是对检察听证工作的最好注解。去年6月,我有幸受聘成为京山市检察院首届听证员。这一年来我多次受邀参加该院召开的检察听证活动,对于检察听证工作我也有一些感想。
作为一名警校毕业生,母校从理论上教会我法律公平和正义,在检察院实习的经验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基本认知,但从群众的角度亲身体验实践的机会并不多。对我而言,参加公开听证会是难得的体验,这是一个增长见识、开阔视野的好机会,同时也是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
参加听证会后我才知道,所谓听证,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会详细向我们介绍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拟处理意见,作为听证人员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出疑问,更好的了解案件细节和熟悉法律以便发表公平意见。最后,我们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分别发表意见,同意或不同意拟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