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天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4月20日,京山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常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行监督。
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天丽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此次常规评查工作的目标任务、评查对象、工作步骤、评查工作组织分工,以及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并在2.0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现场为人民监督员演示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步骤。人民监督员也在系统中随机抽选了1件案件,对照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系统规范性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议。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易平忠表示,该院注重办案质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提高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做实做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领域,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透明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