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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荆门检察故事】京山:老黄的工资要到了

【字号:    】        时间:2024-10-31      

(通讯员 蒋路)时值农历六月,已经快两个月没下雨了,村上边的水库里好像也快见底了。刚吃完中饭,老刘提溜着抽水设备,在一阵阵热浪里,接上十几米长的水管,搭上电线,从稻田旁边的河沟里,往自家的稻田里抽水。正碰上邻村也来给稻田抽水的老黄,便问了起来:“老黄,听说你儿子考上985了,你儿子真是争气啊!对了,学费准备得怎样了?你之前打工的工钱要到了么?要不要我们大家支持你一下?”

老黄,活了快五十年了,眼下最自豪的事情就是孩子考上好大学,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打工的3万块钱也快要要到了。“之前正为这事发愁呢,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了,借也不知道从哪能借起。好在,打工的工钱,我们工友一起去找政府,前天老板先付了10万,我收到了1万多块钱。剩下的,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之前听村里说,连同你加起来35个人,一共60多万块的工钱,那个老板就一直拖着不给。”

说起讨薪路,老黄也是满腹心酸。

2021年1月1日新某集团与吴某签订外脚手架分项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400余万元。2021年1月至9月,吴某承接工程后,聘用黄某某等人从事安装、拆卸、维修等工作,工作期间拖欠3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0余万元。期间,35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未果。2023年2月,京山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保障局多次与吴某联系,要求其配合,先后向吴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工作提示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多次提醒吴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吴某拒不支付

京山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吴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涉及人数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该院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调取工时记录及工资发放手账等书证,夯实证据链条,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风险较高承办检察官在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的同时,与人社局劳动监察保障局、信访局等部门协调联动,通过释法说理安抚工人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同时,与甲方华某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公司积极筹应付工程款并垫付给19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共计10万余,有效化解了涉案风险。

转眼来到了10月份,稻子早已收完,盼望已久的雨水也已来临,稻田喝饱了水,老黄的儿子也已经在大学安顿好了。“十一”期间,老黄的儿子没有回家,而是在博物馆做起了志愿者。

在老黄儿子为来往游客讲述历史的时候,千里之外的检察官正在详细查阅工时记录及工资发放手账等材料。吴某作为民营企业经营者,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拖延搪塞劳动监察人员并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且拒不认罪在确认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且逃匿的事实后,2023年10月8日,该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吴某被执行逮捕后,当即表示认罪悔罪,10月10日其家属全额支付剩余拖欠工资50余万元

为了最大限度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检察官通过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保障局、信访局等单位获取本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劳资纠纷情况的企业数据,选中其中矛盾较为突出的7家企业,特邀劳动密集型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代表共15人观摩案件审理。通过举证质证、控辩对抗深入释法说理,直观教育引导相关企业规范日常管理和工资结算,警示企业家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庭审这天,老黄和工友们穿戴整洁,来到法院。这是他们第一次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庭审结束后,老黄和工友们高兴地走出法院,庭外秋色明媚,天高气爽,笔直的柏油马路直通幸福大道,正如他们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