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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荆门检察故事】京山:农田里的“六尺巷”

【字号:    】        时间:2023-06-12      

(通讯员 张敬恒)“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首“让墙诗”出自六尺巷的典故。史料记载:“张文瑞公居宅旁有隙地,与吴氏邻,吴氏越用之。家人驰书于都,公批书于后寄归。家人得书,遂撤让三尺,故六尺巷遂以为名焉。”这个典故记录了古人和睦谦让的美德,是邻里之间互相礼让的典范。去年10月,我参与办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就再次重现了“六尺巷”的故事。

某和某本是关系要好的邻居,两家的田地相邻,平时经常往来。可这段关系却因为田边的一棵树发生了变化——自2021年起,冉某种在田边的一棵小树逐渐长大,两家因此产生了纠纷。万某认为这棵树占了自家的田地,并且挡住了自己去田里的必经之路,提出将树砍掉。种下的小树好不容易长大,冉某自然是不愿意。双方协商多次未果,久而久之,这棵长在田边的树成了扎在两家心里的刺。两家自此之后互不往来,偶尔碰面也常常因此事发生争吵。

2021年8月,冉某下田劳作时见万某正在往小树上喷洒农药,冉某见状立刻上前制止,双方互不相让,在推搡的过程中冉某被推倒在农田里,身上多处骨折。

2022年5月,侦查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后,以万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京山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虽是小案,但关系到民生问题,双方当事人是邻居,若一纸诉状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不仅无法化解矛盾,甚至可能会导致两个家庭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引发更严重的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后认为该案还有很大的调解空间。为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和解,承办检察官到乡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为某详细解释了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解答了某的疑惑。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对某进行赔偿。

但双方在赔偿问题和田地问题上互不相让。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两家的矛盾,承办检察官来到田地查看现场,并协调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共同参与进行调解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双方从情绪激动到逐步稳定,最后同意各让一步,就赔偿数额和树苗处理达成一致,签署了谅解书,握手言和。

最终,检察官在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宣布对万某的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表示:“希望邻里之间互爱互敬,互帮互助,谦让和善,宽容礼让。当邻里之间产生矛盾时,咱们要想一想‘六尺巷’的故事,冷静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