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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检察院对3起案件进行检察听证

【字号:    】        时间:2022-03-04      

  
  
       “我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人大代表陈美娟在东宝区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听证会上发表意见。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法律监督,打造阳光检察,3月3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对3起拟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检察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必辉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办理情况、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及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出了听证问题。听证员在全面听取相关情况后,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听证人员从法、理、情等角度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等方面分别发表听证意见。人大代表陈美娟说道:“希望当事人通过此案能有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守法经营。”政协委员陈安菊表示:“我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希望当事人以后遇到事情要冷静处理,切不可以暴力处理问题。”人民监督员刘涛认为:“我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我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该院将在充分参考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责、解决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东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听证工作,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捍卫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